1、项目概况
产焦炭项目占地面积3449.24亩,建筑面积2529414.44平米,达到稳定运营后,每年销售收入稳定在220527.90万元人民币左右,利润稳定在855.00万元人民币左右。生产焦炭项目总投资额为431154.50万元,20%申请政府资金支持,80自有资金解决,投资利润率为0.20%;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(税后)为36.72%,投资回收期(税后)为4.62年,盈亏平衡点 BEP=41.82%。
2、生产工艺及用能设备
(1)生产工艺
(2)用能设备
中速T形磨粉机、磨粉机、立式磨粉机、雷蒙磨粉机、磨煤机、 新型制砂机、立式冲击破、石料破碎整形机、液压圆锥破碎机、弹簧圆锥破碎机、反击式破碎机、颚式破碎机、CS系列圆锥破碎机、移动破碎站、欧式T形磨、超细微粉磨、T型磨粉机、振动给料机、振动筛、皮带输送机、洗砂机。
3、项目用能能耗
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技术经济指标,项目总投资3250万元。正常年份工业总产值7250万元,工业增加值5423万元。可计算出项目能耗指标:
项目综合能耗(当量值):4524.85 tce。
项目综合能耗(等价值):5089.93 tce。
单位投资综合能耗:
1.19吨标准煤/万元投资(当量值);
1.21吨标准煤/万元投资(等价值);
项目单位产值综合能耗:
0.15吨标准煤/万元产值(当量值);
0.32吨标准煤/万元产值(等价值);
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:
1.19吨标准煤/万元工业增加值(当量值);
1.59吨标准煤/万元工业增加值(等价值);
4、节能措施
(1)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节能减排综合方案。
(2) 二是严格贯彻落实行业准入条件。
(3)是建立和完善落后产能的退出机制。
(4)是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焦炭出口管理体制,逐步减少出口总量。
(5)采用先进的自动控制系统,使得各系统在优化条件下操作,提高全厂的用能水平。
5、项目结论
综上所述,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有关规定,符合国家节能技术大纲和行业节能设计规范要求;项目能源品种选择合理,能源供应条件均有保证;工艺技术及设备先进,节能水平为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;项目采取的节能措施合理可行,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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